广东/惠州-2026-01-27 00:00:00
博罗县林业事务中心(原林业科学研究所)上庵基地林地***亩承包结果公告
交易信息 (成交) | |||
| 标的名称: | 博罗县林业事务中心(原林业科学研究所)上庵基地林地***亩承包 | 组织方: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 |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博罗[****]***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 交易编号: | *********** | 报价结束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 底价(万元): | *.*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
| 报价幅度(万元): | *.* | 报名截止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 成交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
| 成交人: | 广东粤惠湾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成交价(万元): | *.* |
交易条件说明 | |||
为促进国有资产增值保值,我单位将所属的标的进行挂牌招租,标的实际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一、交易标的详情: *、标的名称:博罗县林业事务中心(原林业科学研究所)上庵基地林地***亩。 *、标的现状:标的位于博罗县林业事务中心位于上庵基地内林地,使用面积约***亩。林地上种植有南洋楹、降香黄檀、其他珍稀树种等资产***余亩,另有种植值阔叶混交林部分未纳入统计,实际可使用于种植的空地面积(育苗场)为**.**亩。如租赁标的实际面积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标的用途: (*)主要用途为将基地打造成以林木航天育种为核心、集科技创新示范与科研科普为一体的标杆性自然教育基地,为我县全面实施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的用途,原有林地种植的树木不得擅自砍伐,不得转租第三方经营,必须完善相关设施。 (*)经营中须保证不对周边居民和单位正常生活工作产生不良影响。 *、租赁期限:**年(从合同生效日算起)。 *、报名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 (*)承租方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经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交易底价:*.*万元/年租金,按每五年递增*%计算。 *、加价幅度:人民币*.* 万元。 *、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 *、押金:成交价*个月租金。 交易中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后,将竞得人保证金转入委托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押金的一部分,差额部分由竞得人在签订合同前缴清。 二、交易保证金的收退:竞买人应当在竞价报名截止前登录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价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竞价系统”)获取竞买保证金支付账号,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竞价活动。竞得人保证金在交易中心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后转入委托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押金的一部分,未竞得人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原路退还。 三、竞价结果公示期为*日,公示期无异议的成交候选人在公示期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到交易中心办理成交手续(交易标的已设置资格条件的,须由委托方进行事后资格审核。成交候选人应在网上竞价结果公示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递交相关资格审查资料,取得委托方出具的资格审查确认函后,方可办理成交手续)。成交手续办理后*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 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竞买人需认真阅读委托方提供的合同范本,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合同范本签订合同,不得反悔。 博罗县林业局 | |||
| 附件名称 | 附件类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