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2026-01-27 00:00:00
天心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马栏山南片区文化和科技融合“十五五”发展研究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年*月、****年*月,习近平总书记两次到湖南考察,都对文化和科技融合作出重要指示。省委、省政府正大力推动文化和科技融合改革落地见效。天心区所在的南片区是马栏山片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地位重要。编制好马栏山南片区文化和科技融合“十五五”发展研究项目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天心区亟需准确研判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的外部环境变化新趋势,深刻辨识发展阶段性特征,找准发展定位,对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展开深入研究,合理编制马栏山南片区“十五五”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规划。
(一)采购标的功能要求
*、调研分析功能:精准梳理片区产业链图谱、优劣势及融合发展瓶颈,完成国内外典型地区调研。
*、规划编制功能:立足“五大关系”“六要坚持”,制定目标定位、空间布局、实施路径及行动计划。
*、优化完善功能:根据多方意见修改打磨文本,形成符合要求的终稿,提供配套技术咨询与协助服务。
*、合规保障功能:严守保密规定,确保成果知识产权合法,归属采购人所有。
(二)采购标的应用场景
*、政府决策场景:为天心区委、区政府制定片区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政策、部署重点工作提供依据。
*、产业发展场景:指导片区数字文博、智能文旅等业态培育,推动产业链协同及新质生产力发展。
*、区域协同场景:支撑马栏山南北片区互补发展,衔接长株潭一体化、湘江科创走廊等战略落地。
*、考核评估场景:作为片区“十五五”期间融合发展成效监测、考核的重要遵循。
(三)采购标的目标
*、产出目标:形成兼具战略性与实操性的规划纲要终稿,按时完成各阶段编制任务。
*、成效目标:破解融合发展瓶颈,明确特色发展路径,助力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及产业增长点。
*、战略目标:推动片区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打造具有辨识度的融合创新示范载体,服务区域发展大局。
二、相关标准:
一、服务内容
编制《马栏山南片区(天心区)“十五五”文化和科技融合规划纲要》,基于文化和科技融合改革试点的构想,主要分析马栏山南片区(天心区)的产业链图谱、比较优势和劣势;系统梳理制约马栏山南片区(天心区)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的瓶颈问题,研究提出“十五五”期间马栏山南片区(天心区)推动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的目标定位、空间布局,围绕创新能力提升、重点产业与空间分布、创新要素和环境建设、相关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谋划“十五五”期间马栏山南片区(天心区)文化和科技融合的创新示范,提出各类文化与科技融合产业发展的具体实施路径和行动计划。具体研究内容以深入调研后提出的研究提纲为准。
二、服务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科学规划马栏山南片区(天心区)未来五年深化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提出切合实际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形成更多新的文化产业增长点。
(一)处理好“五大关系”,筑牢融合发展根基
立足天心区“一主一特两新”产业格局与马栏山南片区功能定位,以协同北片区、错位发展为核心,精准处理五大辩证关系,确保规划兼具战略性与实操性。
*. 处理好南片区和北片区相统一的关系。紧扣文化和科技融合改革试点的整体部署,对接北片区发展规划,形成“南北互补、双核驱动”的发展格局。同时立足天心区国家级文化(广告)产业园、历史文化街区等独特资源,聚焦数字文博、智能文旅等特色领域,明确马栏山南片区“十五五”时期核心任务,既服从全局部署,又彰显片区辨识度。
*. 处理好现有基础与前沿需求相统筹的关系。锚定片区已集聚的上下游企业基础,优化文化和科技融合相关产业空间载体布局,确保规划贴合实际、落地可行。同时紧跟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趋势与国际文化产业发展新动向,对接北片区基础优势,前瞻性谋划融合业态,实现立足当下与引领未来相统一。
*. 处理好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协调的关系。统筹覆盖文化传承、科技应用、生态保护、民生服务等融合全领域,构建全域协同的发展体系。聚焦片区关键短板,重点突破文化数据要素流通、复合型人才集聚、跨片区产业链协同等核心环节,形成“全域筑基、重点出彩”的发展态势。
*. 处理好科技革新与文化赋能相促进的关系。科学把握“硬科技”支撑与“软文化”内核的辩证关系,推动**、**等新技术在湖湘文化、红色文化传承中的应用,以文化需求牵引科技研发方向,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加快发展文化领域新质生产力,提升产业含金量与含新量。
*. 处理好战略引领与实用管用相结合的关系。强化规划对片区融合发展的宏观指引,衔接长株潭一体化、湘江科创走廊等国家及区域战略,明确“十五五”总体目标与实施路径。同时细化可操作、可评估的配套举措,同步建立规划实施动态监测与考核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既发挥战略导向作用,又具备实践约束力。
(二)做到“六要坚持”,强化融合发展保障
*. 坚持政治引领,把准发展方向。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科技融合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将党的领导贯穿规划实施全过程,确保目标、举措与“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天心区“十五五”规划同频共振,着力解决融合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动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
*. 坚持视野格局,对接全球趋势。立足长沙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定位,以国际视野审视片区发展,主动融入全球文化创意产业格局。紧盯国际国内文化科技融合新趋势,推动片区优质数字文化产品走向世界,同时加强与国内外先进地区交流合作,构建“国际视野、国家立场、区域特色”的发展路径。
*. 坚持长远谋划,夯实发展底座。立足新旧动能转换关键期,聚焦长远布局数字基础设施、人才梯队、市场主体培育三大领域。规划一批事关长远的重点工程,推动与北片区“云网算”平台互联互通,完善绿色低碳数据存储配套,筑牢长期发展根基。
*. 坚持靶向发力,补齐发展短板。针对片区产业体系化基础薄弱、核心技术标准不足、文化出海能力待提升等短板,精准施策。强化技术协同,攻克关键技术;聚焦产业升级与创新驱动,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搭建文化出海服务平台,提升天心文化国际影响力。
*. 坚持底线思维,筑牢安全防线。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融合发展与生态保护协同共生,打造绿色低碳融合生态。强化文化内容安全与数据安全管理,健全数字文化产品审核监管机制,规范数据采集、存储、应用全流程。针对潜在债务风险、市场波动等问题,建立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机制,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 坚持深化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优化营商环境。依托产业基金与股权投资工具,撬动社会资本参与融合项目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打通文化数据要素流通堵点,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大发展空间,构建开放包容、竞争有序的融合生态。
三、服务流程
《马栏山南片区(天心区)“十五五”文化和科技融合规划纲要》编制周期:规划技术、文字内容由服务单位完成,调研事项由双方协同推进,组织联络、协调等事项由天心区方面规划编制小组负责。正式规划文本编制工作自合同签订后正式开始。****年*月提交研究文本定稿。
——第一阶段(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
与区领导座谈;与天心区主要部门座谈;对天心区主要文化产业和事业、企业、项目及基础设施进行实地调研;对国内外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典型地区进行实地调研。
——第二阶段(第一阶段完成后**天内完成)
对马栏山南片区文化和科技融合“十五五”发展研究项目进行编写形成初稿。
——第三阶段(第二阶段完成后**天内完成)
征求天心区委和区直相关部门意见进行修改,开展补充调研,形成二稿。
——第四阶段(第三阶段完成后**天内完成)
征求天心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意见进行修改,形成三稿。
——第五阶段(第四阶段完成后**天内完成)
提交天心区委区政府办公会讨论,进行修改定稿。
三、技术规格:
按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采购单位要求进行实施。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成交供应商应安排至少*名人员为采购人提供服务,其中项目负责人*名,项目技术负责人*名,其他团队成员*名,团队成员无科研不端行为,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在本合同履约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换。
*、供应商团队成员应具有从事相关研究及规划的经历和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团队人员应学历结构合理、年龄结构合理、分工协作明确,按要求完成采购内容。
*、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做好相应的技术咨询服务,按采购人要求按时开展有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开展实地调研、部门沟通对接、会议研究审议、规划文本编制、临时驻场工作等。
*、成交供应商参与项目的服务人员需签订保密协议书,对各项工作内容严格保密。
*、本项目编制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应能保证所提供服务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采购人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无权以任何形式展示、引用项目内容及成果。
*、成交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完成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
六、验收标准:
(一)验收主体
本项目履约验收的主体为采购人单位,采购人需对验收过程的合规性、验收结果的真实性与公正性负责,承担验收管理的主要责任。
(二)组织方式
采购人牵头组建验收小组,成员含相关部门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成交供应商配合提供验收所需材料、现场说明及技术支撑,协同完成各环节工作。
(三)验收时间
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全部内容并提交研究文本后,采购人在收到完整验收材料起**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特殊情况可顺延但需书面告知。
(四)验收方式
采取“材料审核+会议评审”结合方式,对照采购需求、服务标准及各阶段任务清单,核查成果完整性、合规性及实操性,必要时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评审。
(五)验收程序
*、成交供应商提交验收申请及全套成果材料;
*、验收小组审核材料,开展现场核查或问询;
*、召开评审会,形成验收意见(合格/不合格/整改后复验);
*、不合格项由成交供应商限期整改,整改后重新申请验收。
(六)验收内容
*、成果完整性:规划文本、附件等材料是否齐全规范;
*、内容合规性:是否符合政策导向、“五大关系”“六要坚持”及采购核心要求;
*、任务完成度:各阶段工作是否按时落地,成果是否具备战略性与实操性;
*、合规性核查:保密协议履行、知识产权归属及团队配置是否符合规定。
(七)验收标准
*、本项目按《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号及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验收。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八)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违约责任
*、成果验收不合格且逾期未整改达标,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退还相应款项;
*、擅自更换核心团队成员、泄露保密信息或侵权,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扣除全部尾款,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其他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社会效益等损失的,应当赔偿。
*、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及质量标准提供服务或完成约定的服务内容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整改,且乙方应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服务费【*.*】‰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存在以下任一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双方根据乙方已提供且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工作量进行结算,乙方还应支付给甲方本合同总服务费【**】%的违约金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及质量标准等提供服务或完成约定的服务内容,且逾期【**】日以上的;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本合同服务转包、分包给第三方承担的;
(*)存在其他违约情形且未按甲方要求及时整改到位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乙方未履行质量保障义务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完成,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应由乙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保全费、公证费、公告费、鉴定费、差旅费等甲方为维护合法权益而支出的全部费用)。
(九)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
*、首期款(合同总额**%):合同签订且团队进场开展调研后支付;
*、尾款(合同总额**%):规划终稿验收合格,成交供应商提交完整成果及合规票据后支付,验收不合格整改达标前不予支付。
(十)争议处理
*.协商处理:采购人与供应商在验收过程中发生争议(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对问题整改要求有分歧),应首先在*个工作日内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需形成书面记录,双方签字确认协商结果。
*.调解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或行业协会申请调解,调解需在**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结果需双方签字确认,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诉讼解决:调解不成的,需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验收费用支付
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十二)采购人及供应商各自权利义务
*.采购人权利义务
①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交完整的验收材料,对材料真实性进行核查;
②有权组建验收小组,确定验收时间、方式与内容,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
③有权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要求供应商整改、重新履约;
④有权拒绝供应商提出的不合理验收要求(如擅自降低验收标准、拖延验收配合);
⑤按时组建验收小组,及时开展验收,不得无故拖延验收或拒绝验收;
⑥向供应商提供验收所需的合同文件等资料,配合供应商验收;
⑦及时出具验收报告,将验收结果书面告知供应商,按约定支付验收合格后的款项;
⑧妥善保存验收资料(如验收报告、核查记录等)。
*.供应商权利义务
①有权要求采购人在约定时间内开展验收,提供验收所需的工作条件(如现场场地);
②有权对验收小组成员提出回避申请,对验收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如故意刁难、擅自提高标准)向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③有权要求采购人及时支付已验收合格部分的款项,对无故拖延支付的可追究责任;
④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有权提出复核申请,要求验收小组重新核查;
⑤按约定完成履约,提交完整、真实的验收申请材料,配合验收小组开展核查;
⑥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按验收意见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提交整改证明材料;
⑦提供验收所需的资料原件,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履约问题;
⑧接受验收结果,按验收意见履行后续义务(如整改、重新履约),承担验收不合格的违约责任。
七、其他要求:
*.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支付单位:天心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付款方式:
*、首期款(合同总额**%):合同签订且团队进场开展调研后支付;
*、尾款(合同总额**%):规划终稿验收合格,成交供应商提交完整成果及合规票据后支付,验收不合格整改达标前不予支付。
*.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移交采购人。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评估项目所需的人工、管理、财务、税费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查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成交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因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必须确保如期如质按量完成,如有未按照需求提供服务的,服务工作不到位、不及时、或有违约现象,采购方有权提出异议,成交供应商须在在合理范围内寻求最优方式解决;如因为成交供应商原因严重影响服务质量,采购方有权终止该项服务合同,无须支付余下尾款,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应赔偿责任。
*.采购人将在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前,对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将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服务方案、商务条款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审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国家认可的官方渠道对证明材料进行在线核查;对无法在线核查的材料,向材料出具单位发函核实或请求相关部门协助核查;要求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对等。
*.供应商在参与投标前,须自行核验投标(响应)文件中所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此为投标主体应尽的法定义务,未履行核验义务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则还须确保函中所填写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企业类型等数据的真实性,不得随意填写,该数据真实性亦纳入投标文件证明材料核验范畴,因数据不实引发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若采购人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向本级财政部门书面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若供应商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将面临以下后果:
**.*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若有违法所得,将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若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一旦查实提供虚假材料,其中标、成交结果将被认定无效。请各供应商务必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本项目编制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应能保证所提供服务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需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供方承担。
★本章要求及标准均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逐条进行响应,不得有任何负偏离,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 天心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马栏山南片区文化和科技融合“十五五”发展研究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