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公庄镇典型镇培育项目施工评标报告(交易公告)
2026-01-26
广东/惠州 中标结果
博罗县公庄镇典型镇培育项目施工评标报告(交易公告)
广东/惠州-2026-01-26 00:00:00

博罗县公庄镇典型镇培育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惠公易建市直﹝****﹞***

招 标 人:博罗县公庄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一、开标情况

根据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规定,本项目于****年*月**日**:**,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了开标会议,与会人员有博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代表、博罗县公庄镇人民政府的代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广东建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截至****年*月**日**:**,经三方解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有*家,分别是: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和博罗县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广东国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佳林建设有限公司、广东兴惠建设有限公司

二、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年*月**日****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 人组成,分别是* 位招标人评委代表以及* 位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成员名单如下:

招标人评委代表:

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

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推选为评标委员会组长。

(四)评标办法:定量评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定量评审)。

(五)参与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有* 家,分别是: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和博罗县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广东国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佳林建设有限公司、广东兴惠建设有限公司

(六)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特征码检查: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号)要求,评标委员会借助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特征码检查;* 家投标单位通过特征码检查。

*、清标环节:评标委员会借助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电子清标;* 家投标单位通过电子清标评审。

*、初步评审不通过情况: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和博罗县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联合体协议书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书格式编制(联合体协议书识别不到有效的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款规定,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初步评审结果:* 家投标单位通过初步评审。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关于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和博罗县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识别不到有效的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情形,经评标委会员讨论,其中编号****、****、****三位专家认为其符合招标文件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要求,在系统中提交结论予以通过形式评审;而编号****、****、****、****四位专家在系统中提交结论认为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书格式编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款规定不予通过形式评审,最终系统汇总评审结果依据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该投标人未通过形式评审。

(*)关于编号****、****、****三位专家认为广东佳林建设有限公司《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中无相关危大工程清单内容不符合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不予通过响应性评审,而编号****、****、****、****四位专家认为招标文件未提供危大工程清单,不存在未响应情形,予以其通过响应性评审,最终系统汇总评审结果依据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该投标人通过响应性评审。

(七)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第三章评标办法(定量评审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具体评分详见《评委评审汇总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商务部分得分

技术部分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

总得分

排名

*

广东兴惠建设有限公司

*.**

**.**

**.**

**.**

*

*

广东佳林建设有限公司

*.**

**.**

**.**

**.**

*

*

广东国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

*

三、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向招标人推荐前 *名中标候选人(当通过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少于或等于招标文件约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时,除有效投标人不足*个需要重新组织招标的情形外,所有有效投标人均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经评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系统随机排序名单如下:广东佳林建设有限公司、广东国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兴惠建设有限公司。

博罗县公庄镇典型镇培育项目施工评标委员会

****年*月**日


博罗县公庄镇典型镇培育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惠公易建市直﹝****﹞***

复核评标报告

招 标 人:博罗县公庄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


一、组织复核会原因

博罗县公庄镇典型镇培育项目施工(工程编号:惠公易建市直﹝****﹞***于****年*月**日在惠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了开标、评标并出具评标报告。招标人复核评标报告时发现评标专家初步评审时,发现《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和博罗县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的联合体协议书已经有效签署,联合体协议书中模板文字未修改属于明显文字错误,属于可澄清的细微偏差。经过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关于申请重新评审博罗县公庄镇典型镇培育项目施工投标文件的函》,现组织原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该问题进行复核。

二、复核过程情况

*、基本情况

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号评标室

时间:****年*月**日*:**

专家确定方式:通过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系统召回原专家进行评审。

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招标人代表*名,专家*名。其中*名专家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相关专业中随机抽取。招标人代表为 ,随机抽取专家 。 为评委组长。

*、复核法律依据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

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要求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和博罗县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澄清并重新评审,认定结果:初步评审通过。

、复核结果

初步评审结果:* 家投标单位通过初步评审。

经评标委员会复核后,各有效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及排名如下: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总得分

排名

*

广东兴惠建设有限公司

**.**

*

*

广东佳林建设有限公司

**.**

*

*

广东国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和博罗县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

*

经复核重新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系统随机排序名单如下: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和博罗县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广东兴惠建设有限公司、广东佳林建设有限公司、广东国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博罗县公庄镇典型镇培育项目施工评标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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