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6-01-22 00:00:00
九财投处〔****〕*号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投诉人
名称:重庆妙灵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磊
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长寿区三峡路**号***
二、被投诉人
采购人: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
采购项目经办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采购项目经办人:汪老师
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西郊路**号九龙广场大厦*楼
三、投诉项目
投诉项目:九龙坡区公安分局所需***兆警用数字集群系统(***)终端鉴权加密应用项目(第三次)采购项目(编号:***********)。
四、投诉内容
投诉人诉称:*. 招标文件要求“安装加密卡后的***终端必须接入现有系统”,却未提供接口开放标准及兼容测试条件,构成差别待遇,违反公平竞争原则。
*.招标文件要求“定制选件板”,未明确通用技术标准,排他性指向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产品,参数设置缺乏合理性与必要性。
*.被投诉人以“无其他加密卡制造商检测报告”为由驳回质疑,属于举证责任分配错误,答复缺乏实质核查,变相维护排他性条款。
诉求:*.依法确认被投诉人作出的《政府采购质疑答复》不当,投诉人提出的三项投诉事项成立;
*.依法责令被投诉人立即修改招标文件:删除“定制选件板”等无合理依据的排他性条款,明确加密卡产品的通用技术标准、系统接口开放规范及兼容测试条件;
*.依法责令被投诉人取消针对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产品的隐性适配要求,提供***鉴权加密系统的接口开放文档及兼容测试环境,允许潜在供应商进行适配测试验证;
*.依法责令被投诉人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发布采购公告,并重新开启响应文件递交及评审程序,保障采购活动的公平性和竞争性;
*.要求被投诉人在法定期限内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投诉人,并附相关认定依据及论证材料。
五、投诉受理
投诉人已就投诉事项向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提出质疑,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规定时间内向我局提出投诉,经审查,符合投诉受理条件,我局于****年**月**日依法受理投诉。
六、调查取证情况
我局对投诉人提供的投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核实,依法调取、查阅了有关文件,就相关采购项目(***********)相关资料进行了调查研究,具体情况如下:
针对投诉事项*、*:《重庆市政府采购常见违规违法行为清单》中“二、采购需求包含:*、采购需求不清楚明了、表述不规范、含义不准确”。
采购人答复称:招标文件中“定制选件板”,是***通讯终端制造商根据自身产品的结构、技术特点去匹配警用数字集群(***)通信系统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在完成系统对接和兼容测试后的产品。该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种***通讯终端均为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所生产,因该生产厂家在早期的***通讯终端产品中并未设计安装(**)加密卡的卡槽,故只能选择(定制选件板)规格的加密卡。
经核实,现有证据无法证明指向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产品。但本项目《询价通知书》第二篇 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 二、项目基本情况及需求 (二)基本情况及需求 *、设备参数 ***终端加密卡的配置及参数要求”中“硬件规格”未明确具体技术参数和兼容测试条件,应当对《询价通知书》进行修改明确。
针对投诉事项*:《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第十三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第十七条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经核实,投诉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质疑和投诉,被投诉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质疑答复,符合上述规定。投诉人对于质疑答复不满意,已经向我局提出投诉。
七、处理决定
我局认为投诉事项部分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责令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予以修改,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送达回证
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
****年*月**日
(联系人:马明国,联系电话:********)
附件
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
送 达 回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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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文书 |
九龙坡区公安分局所需***兆警用数字集群系统(***)终端鉴权加密应用项目(第三次)采购项目(编号:***********)(九财投处〔****〕*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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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送达人 |
重庆妙灵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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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时间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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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签字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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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方式 |
直接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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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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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人 |
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