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2026-01-27 00:00:00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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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上蔡县财政局
各采购单位、各在上蔡执业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营造良好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现就持续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惠企政策落实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持续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惠企政策,是在****年开展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做法、消除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壁垒的基础上,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各潜在供应商积极参与我县的政府采购活动,从根本上提高各市场主体对我县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认识,从而提升我县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整体形象。
二、落实惠企政策
各采购单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我县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必须严格落实以下各项惠企政策:
(一)不准以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股权结构及不合理条件对内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设置不平等条款。
(二)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以及财政部另有规定的情形外,不准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即“三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妨碍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三)不准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或者要求设立分支机构,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
(四)不准通过注册资本金、从业人员规模、特定金额业绩及其他不合理要求,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不准将特定行业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六)不准要求供应商购买指定软件,作为参加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
(七)不准干预采购人自主选择采购代理机构。
(八)不准违规设置无依据的政府采购审批、备案、监管、处罚、收费等事项。
(九)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不准采用随机方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十)不准收取(或预留)无法律法规规定的保证金,全面落实上蔡县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零成本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政策,即免费查阅采购信息、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免收投标保证金、免收履约保证金。
各采购单位要把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惠企政策落实工作长期开展下去,安排专人负责,并以此为契机探索我县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县财政局也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常规化对我县政府采购项目开展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最大程度扫除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做法,努力营造我县良好的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