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市城市管理局长垣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01-26
河南/新乡 招标采购
长垣市城市管理局长垣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新乡-2026-01-26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河南/新乡-2026-01-26 00:00:00
长垣市城市管理局长垣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长垣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日期:********** **:**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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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长垣市城市管理局长垣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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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项目编号:长财招标采购******* | |||||||||||
| *、项目名称:长垣市城市管理局长垣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 |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预算金额:*.**元 |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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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本项目实际招标控制价为特许经营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元/吨; (*)项目地点:位于河南省长垣市起重工业园区华豫大道以东,纬二路南侧; (*)项目概况:通过转让*运营*移交(***)的方式,将长垣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转让给特许经营者,将收到的特许经营权转让费价款,按照评估价值的约定,支付给原投资人,实施机构根据特许经营协议对特许经营者进行监管,确保能够获得污水处理效果; (*)特许经营范围:特许经营期间,特许经营者(项目公司)获得存量资产的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的范围是长垣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厂区红线范围内的全部资产;项目外部管网以及泵站的运营维护不在特许经营的范围之内。长垣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位于起重工业园区华豫大道以东、纬二路南侧,服务范围为长垣市山海大道以南的城区,主要收集处理山海大道以南南蒲、起重工业园区、魏庄等城区生活污水。特许经营期间,特许经营者需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电费、药剂费、人员工资、污泥运输费、在线监测运维费、日常维护维修及大修重置费等运营成本,但不需要承担厂区红线外的管网及泵站的运营成本。本项目特许经营权转让费为人民币*****万元。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个标段; (*)项目运作方式:本次特许经营项目的标的资产为长垣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采用转让*运营*移交(***)方式,特许经营不改变资产的权属关系。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资产所有权仍归原业主,特许经营者仅拥有本项目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满后,特许经营者需无偿将本项目特许经营权、资产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合同等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同时确保移交的项目资产性能、完好率满足相关正常使用要求,并不再享受本项目后续任何收益。(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特许经营期: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年; | |||||||||||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年 |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支持监狱企业参与;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参与;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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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融资能力:投标人应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被有关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 *.方式: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密钥,凭**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格式)及资料(详见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 |||||||||||
| *.售价:*元 |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 *.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 *.地点:长垣市财审大厦八楼开标室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采购文件获取有时间要求,错过时间后将无法完成操作,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等相关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长垣市城市管理局 | |||||||||||
| 地址:长垣市兴盛街**号 | |||||||||||
| 联系人:陈女士 | |||||||||||
| 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中合安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内环路*号楼**层****号 | |||||||||||
| 联系人:冯天赐 | |||||||||||
| 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冯天赐 | |||||||||||
| 联系方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