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泉山校区凯达中心103室公开招租挂牌公告
2026-01-19
江苏/徐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泉山校区凯达中心103室公开招租挂牌公告
江苏/徐州-2026-01-19 00:00:00
  • 出租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地产招租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泉山校区凯达中心***室公开招租
    标的坐落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泉山校区凯达中心
    房产 租赁面积 **.*平方米 租赁期限 *+*首次合同签署*年,后经学校考核合格的进行续签,续签*年)
    租金支付方式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不涉及
    装修期限 **自然日 补充说明

    在租(****年*月**日租赁到期),如原租户未继续承租该标的,将在出租方规定的时间内搬离。

    承租押金 *****元 标的类型 商业用房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标的状态 出租
    房产证号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建成时间 / 房屋户型 /
    所在楼层 一层 套内面积 /
    装修情况 / 建筑结构 /
    已用年限 /(年) 户型结构 /
    楼层高度 / 房屋朝向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项目位于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徐州市铜山区学苑路**号)凯达商务实训中心内,配有基础的电路设施。目前校区学生规模约*.*万人。周围景观环境状况较好,交通便捷,区域内有**路、**路、**路等多路公交车及地铁*号线。 其他情况 /
    评估情况 评估价 *.**万元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机构 江苏中勤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特别告知
           
    、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所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七、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八、房屋租赁用途:经营范围仅限于电子数码产品及周边销售、技术维修服务、数据服务,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 出租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统一社会信息代码 ******************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底价 *.**万元/年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先付后租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工商户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机构,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涉及意向承租方准备经营的业务;
    (二)意向承租方(企业法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年以内(截止公告发布日)的行政处罚记录以及从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人代表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三)意向承租方(个体工商户)能提供截止公告发布之日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查询页截图。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承租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三)意向承租方须自主经营,不得越界经营,不得将该场地转租、分租,且须自主经营,不得将该经营业务标段、转让,并保证提供的服务或售卖的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徐州市市区同类服务或商品的价格,并保证明码标价,价签齐全;
    (四)意向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及出租方校园相关管理规定,无违法或不良经营记录,无行政处罚记录,确保合法经营、诚信经营、规范经营,不销售“三无”商品、假冒伪劣商品和过期变质商品;
    (五)意向承租方的经营范围须在出租方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范围未明确的或未获得出租方批准的,不得售卖任何自制食品、分装食品饮料,不得经营任何超越该房屋租赁用途和经营范围之外以及学校明文规定不允许经营的商品品种的经营项目;
    (六)意向承租方入驻后须根据项目房屋实况、出租方装修要求及承租方经营需求合理设计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批通过后方可施工;装修完工后须符合消防规定,并须经出租方验收通过后方可开始营业;
    (七)承租方最迟须在合同签订一个月内将承租方注册地落户在出租方辖区内,或者在出租方辖区内成立承租方分支机构,保证所有证件一店一证且证址一致;
    (八)意向承租方指定的驻场经理须为意向承租方股东、法定代表人或由意向承租方代缴社保的正式员工,签合同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股权出资说明,营业执照或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进行现场踏勘;

    (*)本次招租标的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借用他人资质报名。

    标的交割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前(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式
           
    一、意向承租方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承租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二、保证内容:
    *.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向交易所网上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租;
    *.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缴纳首期租金和押金。
    三、处置方式:
    *.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相关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对相关方进行赔付;出租方有权取消违约方的承租资格并对本项目进行重新招租。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的除外。
    *.交易双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由交易所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其他处置方式按照交易所制定的《交易资金结算规则》(*****://***.****.***.**/****/*******/**/***************************.*****)执行。
    报名手续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工商户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机构,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涉及意向承租方准备经营的业务;
    (二)意向承租方(企业法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年以内(截止公告发布日)的行政处罚记录以及从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人代表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三)意向承租方(个体工商户)能提供截止公告发布之日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查询页截图。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承租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三)意向承租方须自主经营,不得越界经营,不得将该场地转租、分租,且须自主经营,不得将该经营业务标段、转让,并保证提供的服务或售卖的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徐州市市区同类服务或商品的价格,并保证明码标价,价签齐全;
    (四)意向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及出租方校园相关管理规定,无违法或不良经营记录,无行政处罚记录,确保合法经营、诚信经营、规范经营,不销售“三无”商品、假冒伪劣商品和过期变质商品;
    (五)意向承租方的经营范围须在出租方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范围未明确的或未获得出租方批准的,不得售卖任何自制食品、分装食品饮料,不得经营任何超越该房屋租赁用途和经营范围之外以及学校明文规定不允许经营的商品品种的经营项目;
    (六)意向承租方入驻后须根据项目房屋实况、出租方装修要求及承租方经营需求合理设计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批通过后方可施工;装修完工后须符合消防规定,并须经出租方验收通过后方可开始营业;
    (七)承租方最迟须在合同签订一个月内将承租方注册地落户在出租方辖区内,或者在出租方辖区内成立承租方分支机构,保证所有证件一店一证且证址一致;
    (八)意向承租方指定的驻场经理须为意向承租方股东、法定代表人或由意向承租方代缴社保的正式员工,签合同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股权出资说明,营业执照或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服务费
    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后,承租方按成交平均月租金的**%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江苏产权市场交易平台(**.****.***.**)的《竞买服务协议》《网络竞价须知》《动态报价须知》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后续如产生竞价,以短信通知为准,竞价周期***秒,竞价阶梯***元。
    附件资料 *.拟订合同.***承租承诺函.***地址信息及开票信息(请上传****版本).****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杨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号金财大楼**
    现场展示联系人 王老师 现场展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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