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9年陆渡街道绿化养护(一标段~四标段)更正公告更正公告
2026-01-26
江苏/苏州 变更澄清
2026-2029年陆渡街道绿化养护(一标段~四标段)更正公告更正公告
江苏/苏州-2026-01-26 00:00:00
江苏/苏州-2026-01-26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陆渡街道绿化养护(一标段~四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第三章项目需求中七、其他说明调整为“*、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项至第(*)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分钟)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其中,属于第(*)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 *、异常低价审查有关要求,均以财库〔****〕*号为准。”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澄清公告内容不影响供应商投标文件编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采购包*、采购包*、采购包*
单位名称:太仓市人民政府陆渡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太仓市陆渡街道民安路*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和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太仓市上海东路***号时代金融大厦**幢**楼
联系人:赵静洁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静洁
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