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区彭镇临江村74.33亩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流转公告
2026-01-26
四川/成都 招标采购
双流区彭镇临江村74.33亩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流转公告
四川/成都-2026-01-26 00:00:00

双流区彭镇临江村**.**亩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流转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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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流区彭镇临江村*、*、*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公告

成都市双流区彭镇临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合社委托,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双流分所拟对位于双流区彭镇临江村*组**.**亩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公开挂牌流转,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的简介

项目名称

双流区彭镇临江村*****.**亩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

项目地点

双流区彭镇临江村***

项目规模

流转农用地**.**

流转用途

用于粮油种植

资金来源

投资人自筹

流转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

标的详情

农用地共计**.**亩,项目区土地平整,交通便利,水渠等农业基础设施完备,能满足基本农业生产需要。以上为标的物现状描述,由意向投资人自行前往踏勘。

二、交易条件和保证金事项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土地租金:****.**/亩·年

管理费用:***.**/亩·年

流转条件

意向方是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买。

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按成交总额的*‰向成都农交所支付。(详见《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

交易

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元(大写:伍仟元整)

保证金

处置依据

成都农交所《交易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保证金

处置办法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成都农交所交易服务费后,余款原路无息退回。

*.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原路原款无息退还。

*.意向受让方、受让方有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①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项目业主或成都农交所损失的;

②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③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项目流转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④意向受让方并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拒绝签约或放弃受让方身份的;

⑤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时序安排

信息挂牌公告期


报名期及

保证金缴纳期限

*、报名时间:本项目公告期内

*、报名地点:网络报名

*意向承租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为避免因交易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而影响报名,请流入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保留充足的银行转账和系统操作时间。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竞买资格。申请参加本公告多个标的物竞买的,将生成多个交易保证金收款账号,交易保证金须一一对应且足额缴纳。

成交确认时间

*、公告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的,按流出方要求摘牌成交;

*、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流入方的,按照网络竞价方式竞价。

*、公告期满,未征集到符合的条件的意向流入方则延期

网络竞价规则: 意向方(报名者)在网络竞价期内参与网络竞价,报价的加价幅度为人民币***//年或其整数倍。竞价时间结束后,出价最高者获得该标的物租赁权。凡报名参与网络竞价的意向方,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充分了解知晓竞价规则,认可该标的物现状无异议,愿意在遵照本公告内容及认可该标的物现状的基础上参与竞价,并承担因竞价行为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意向方须对注册账号和密码严格保密,对通过登录账号所进行的一切报名、报价行为,均视为其亲自办理,报名、报价与交易结果由意向方承担全部责任。

成交确认地点

成都农交所双流分所

四、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交易承诺书(请在“报名资料下载”中下载填写后完整上传)

*、***亩(含)以上需提供满足受让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审核通过的《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申请表》(请在“报名资料下载”中下载后报相关部门审批)

*、主体资格证明:

(*)自然人:需提供本人签名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核原件),需委托他人办理交易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需委托他人办理交易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满足受让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

*、出让方和成都农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风险提示

参与报名的意向投资人,须自行前往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出让方不组织集中踏勘。一经报名,即视为已认可标的物现状,自愿参与该项目投资建设。

六、解释权

本公告解释权属于本所和出让方。

七、联系方式

出让方:成都市双流区彭镇临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合社

联系人:陈燕

联系电话:***********

交易平台: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双流分公司

联系人:旷老师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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