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东棘坨镇小从庄村南稻地约270亩土地经营权
2026-01-26
天津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宁河区东棘坨镇小从庄村南稻地约270亩土地经营权
天津-2026-01-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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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东棘坨镇小从庄村南稻地约***亩土地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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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东棘坨镇/小从村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宁河区东棘坨镇小从庄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发包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宁河区东棘坨镇小从庄村南稻地约***亩土地经营权 | ||
| 挂牌价格 | ****.***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该项目出租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不满*年按*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出租期限,并同意按该出租期限支付租金,承包后不得以出租期限为由拒签合同,粮食种植补贴归种植户所有。 *.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征用土地,政府规划及村级规划征用,承租方必须无条件归还被征土地,被征用土地的设施损失费归承租方所有,征地补偿费归出租方,出租方只退回承租方承包期内所被征土地未到期部分的承包费(按日计算不计息)。(如此地块涉及国家工程临时占地,需按天津市临时占地补偿标准执行,承租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如承包方拒绝配合,不退押金,合同作废,双方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在合同期内,水电、排涝等承租方自行解决,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延长土地承包年限。 *.在合同期内,一切自然灾害和人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意外人身事故均由承租方负责,与出租方无关。 *.在合同期内,如发生纠纷,由承租方自己解决,出租方不负责协调、解决。 *.在承包期内,承租方一切经营管理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负,出租方概不负责。 *.成交后*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不签定合同即视为自动放弃,出租方不予退还保证金并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 *.意向承租方可先进行实地踏勘,一旦报名即视为了解并接受项目及配套(水、电、路、消防设施等)现状,对项目及配套(水、电、路、消防设施等)现状无异议; 此次交易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缴纳(收费标准参见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官网)。请意向报名人认真阅读转出要求,认可并具备要求条件后再行报名,一旦报名即视为接受,在交易过程中如因转出要求原因产生的纠纷转出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承租方以转出条件原因为借口不与转出方签订合同的行为视同承租方违约,承租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农交所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划归转出方所有,该资产由转出方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 *.签订合同当日额外缴纳承包押金**万(成交后交易保证金**万元转为承包押金**万元,合同到期后村委会验收合格退还承包押金)。如逾期不交承包费,承包押金归村委会所有,该土地村委会重新发包。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 | ||
| 转出用途 | 农作物种植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 | ||
| 挂牌期 | *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对我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