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牛区金泉街道清水河社区商业、住宅及配套设施项目(55.1075亩)设计/标段补遗书(2)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1-26
四川/成都 变更澄清
金牛区金泉街道清水河社区商业、住宅及配套设施项目(55.1075亩)设计/标段补遗书(2)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四川/成都-2026-01-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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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区金泉街道清水河社区商业、住宅及配套设施项目(**.****亩)设计/标段补遗书(*)号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金牛区金泉街道清水河社区商业、住宅及配套设施项目(**.****亩)设计/标段补遗书(*)号 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评标办法前附表*.*.*(*)设计负责人任职资格与类似业绩中“*、设计负责人****年**月**日以来每具有一个已完成的总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加*分,本项最高得*分。” 现修改为:“*、设计负责人****年**月**日以来每具有一个已完成的总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加*分,本项最高得*分。” 二、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时**分,现修改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成都市金牛国投建设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