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2026-01-26 00:00:00
张店镇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张店镇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神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六安市金安区六舒路中储粮大道****
成交金额:******.**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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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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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张店镇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校园内全部安保工作、各类应急服务、门前三包等; *.监控室管理(消防监控、视频监控);*.校园车辆管理(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校园安全信息档案及学生健康档案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教学楼、实验楼等各处的电梯安全及秩序维护管理;*.与安保管理服务内容相关的所有配套设备的投入,以确保服务质量(如:保安制服、巡逻车等);*.委托方交办的其他相关管理服务内容。 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礼貌、热情、周到、严谨、规范的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业主的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应积极、主动地加强与业主的联系、沟通,多途径、多渠道征询和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服务时间:服务期*年,采取*+*+*模式,合同*年*签。合同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但续签不超过*年。 服务标准:符合磋商文件相关要求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磋商文件约定收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金安区张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张店镇街道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六安华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长安城**号楼*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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