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第一中学、鹤山市哲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珺浩(九江)图书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珺浩(九江)图书有限公司关于“湾区配套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图书馆重建工程书籍采购项目”的投诉。****年*月**日,珺浩(九江)图书有限公司向本机关书面申请撤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条之规定,本机关终止该项目投诉处理程序。
特此通知。
鹤山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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