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2026-01-26 00:00:00
****年度港区建设项目环评和危废发证技术评估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度港区建设项目环评和危废发证技术评估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异常低价审查。具体如下:
原内容为:
**.*异常低价审查
**.*.*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号)要求,评审委员会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预算×**%;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
现更正为:
**.*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
**.*.*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项至第*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
(*)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项至第*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分钟。其中,属于第*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
**.*.*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二)其他事项
本次澄清公告内容不影响供应商投标文件编制,故无需延长等标期。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上述内容如与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采购包*
单位名称: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 太仓市浮桥镇北环路*号太仓港大厦
联系人:刘佳兴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启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太仓市东仓南路*号太仓创智科技企业孵化中心*楼
联系人:徐艳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艳
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