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区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2026-01-26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成都市锦江区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6-01-26 00:00:00
成都市锦江区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成都市锦江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四川瀚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所地(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荣华南路***号*栋*单元**层****号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四川瀚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年学校器材设备(*****************)存在未按照规定进行资格预审或者资格审查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采购代理机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倍、最高不超过*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规定进行资格预审或者资格审查的”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四川瀚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成都市锦江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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