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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主要是试剂和耗材采购项目质疑公示
2026-01-26
贵州/贵阳 变更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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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主要是试剂和耗材采购项目质疑公示
贵州/贵阳-2026-01-26 00:00:00
贵州/贵阳-2026-01-26 00:00:00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项目名称:检验科主要是试剂和耗材采购项目
品目编号:********************品目名称:检验科主要是试剂和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代理:贵州雅建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贵州天宏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号富中国际广场**层*号[新华社区]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中标结果公告和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我方投标文件评审总得分及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有明显错误。
事实依据:根据此项目开标一览表可知最高下浮率为我公司所报*%下浮率,根据评审标准我公司价格分应为满分**分,且我公司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中所有客观分评分要求,客观分应当为**分,即使在主观分(**分)评分中我公司投标文件得分为*,总得分也有**分,而实际我公司得分为**分,评审总得分明显有误。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号令) 第六十四条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质疑事项*:*: 中标供应商(贵州明胜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报价方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且中标价格与报价不一致。
事实依据:根据此项目开标一览表/中标公告可知中标供应商报价为*******.**(无价格单位),此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方式为整体下浮率报价,中标人报价方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且如果将中标供应商报价金额与项目预算金额计算下浮率,也与实际中标下浮率不一致:**(中标供应商报价/项目预算价)****%=**(*******.**/*******.**)****%=***.********%=*.**%,与中标公告中所公示中标金额“下浮*%:*******.**(%)”明显不一致;属于无效响应。
法律依据:*)《检验科主要是试剂和耗材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三节 废标条款“(六)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件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影响响应文件响应的”;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号令)第五十条“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事实依据:根据此项目开标一览表可知最高下浮率为我公司所报*%下浮率,根据评审标准我公司价格分应为满分**分,且我公司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中所有客观分评分要求,客观分应当为**分,即使在主观分(**分)评分中我公司投标文件得分为*,总得分也有**分,而实际我公司得分为**分,评审总得分明显有误。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号令) 第六十四条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质疑事项*:*: 中标供应商(贵州明胜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报价方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且中标价格与报价不一致。
事实依据:根据此项目开标一览表/中标公告可知中标供应商报价为*******.**(无价格单位),此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方式为整体下浮率报价,中标人报价方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且如果将中标供应商报价金额与项目预算金额计算下浮率,也与实际中标下浮率不一致:**(中标供应商报价/项目预算价)****%=**(*******.**/*******.**)****%=***.********%=*.**%,与中标公告中所公示中标金额“下浮*%:*******.**(%)”明显不一致;属于无效响应。
法律依据:*)《检验科主要是试剂和耗材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三节 废标条款“(六)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件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影响响应文件响应的”;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号令)第五十条“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请求:*.按照法规规定组织重新评审,将贵州明胜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明显无效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废除中标结果;*.重新评审后,如剩余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满足三家,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顺延中标供应商,如不满足三家,则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一、质疑事项:
质疑事项一:我方投标文件评审总得分及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有明显错误;
质疑事项二:中标供应商(贵州明胜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报价方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且中标价格与报价不一致。
二、质疑请求的回复:
质疑事项一回复: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各司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打分,贵司的客观分为**分,根据招标文件中第六章 响应文件的编制 第一节 编制要求“*.响应文件中的图片资料、复印件等应清晰可见,不得随意放大缩小。内容不得倒置、歪斜,由于响应文件不清晰或不利于阅读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贵司得分不存在评审总得分明显有误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号令)第六十四条规定等情形,因此该项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二回复:已对中标供应商响应文件报价进行复核,报价明细表中对下浮已进行明确并报价,以最终平台外耗材整体下浮为准。招标文件第二节 商务要求 八、其他要求中明确“(*)本项目以检验科主要试剂和耗材采购清单进行报价,清单品种分贵州医疗保障公众服务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采购的带量试剂和耗材及平台外的试剂和耗材。平台内带量试剂和耗材执行平台价格,不需要报价;平台外耗材按品种限价进行整体下浮报价。供应耗材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耗材清单进行采购。”,采购清单中第二部分也明确“线下采购部分,需要报价(报价按基准单价整体下浮)”,中标供应商报价*******.**元:
(*)*******.**(预算总价)*******.**(带量试剂和耗材执行平台价格)=*******.**(线下采购部分);
(*)*******.***(***%)=*******.**(线下采购部分整体下浮后价格);
(*)*******.**(线下采购部分整体下浮后价格)+******.**(带量试剂和耗材执行平台价格)=*******.**元;
与中标公告中所公示中标金额“下浮*%:*******.**(%)”一致,响应文件能够清晰体现平台外耗材下浮报价,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视为有效报价,因此该项质疑不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 第五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
六、相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