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1-26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都江堰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6-01-26 00:00:00
都江堰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都江堰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和医保智能审核系统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市金鑫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世纪大道***号龙腾工业城内第**栋*号

被投诉人:都江堰市中医医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滨江街道金江社区中医院北路**号

四、基本情况

都江堰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都江堰市中医医院***和医保智能审核系统(*****************),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综合评分明细表“履约能力(*)资信”中:*、投标人具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类似:①按疾病组(病种)支付医院结算预测分析系统,②基于疾病组(病种)的绩效评价管理系统,③疾病组(病种)数据标准化处理系统,④基于疾病组(病种)的精细化管理平台,⑤****医院分析服务系统,⑥病案数据质控系统的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每提供*个得*.*分,最多得*分。(同类证书不累加)。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综合评分明细表“履约能力(*)资信”中:*、投标人本次投标产品通过国产化信创适配认证,每有一个认证得*分,最多*分。 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都江堰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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