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漯河-2026-01-26 00:00:00
漯河市人民医院项目医用气体系统采购项目*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项目名称:漯河市人民医院项目医用气体系统采购项目 二、澄清内容: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二、付款及发票 *、付款“(*)买方根据卖方结算挂账金额,于*个月内支付挂账金额的**%,*个月内支付货款的**%,剩余*%货款在供货完结**个月后支付完毕,货款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已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以此类推。付款通过银行转账、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业务(供应链金融业务可选择建行*信通、电建融信、银行承兑汇、农行链捷贷、交行快捷保理、工行*信、招行代理付款等)等形式进行支付。如采取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业务支付款项,相关手续费及贴现费用全部由卖方承担,原则上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业务期限不超过**个月。” 变更为: “(*)买方根据卖方结算挂账金额,于*个月内支付挂账金额的**%,待设备调试完成后*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货款,剩余*%货款在工程竣工验收**个月后支付完毕,货款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已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以此类推。付款通过银行转账、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业务(供应链金融业务可选择建行*信通、电建融信、银行承兑汇、农行链捷贷、交行快捷保理、工行*信、招行代理付款等)等形式进行支付。如采取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业务支付款项,相关手续费及贴现费用全部由卖方承担,原则上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业务期限不超过**个月。”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因发放变更、澄清等通知会造成文件版本号变更,各投标人需下载最新版本号的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交易平台,因各投标人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址:三门峡市黄河路中段***号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展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国槐街**号朗悦新都汇大厦一幢*单元****室 联 系 人:朱晨迪 韩秋丽 来琪琪 联系电话:*********** *********** *********** 监督部门:漯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漯河市黄河路与舟山路交叉口向西 ** 米路北 电 话:************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