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
*、采购项目名称:河南警察学院学生食堂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豫财磋商采购********** |
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答疑)等包含的全部内容 |
河南图优建设有限公司 |
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洹北街道东风路 北段***号洹北企业双创综合服务平 台二期 ***** |
******.** |
元 |
评审总得分:**.** 分 |
序号 |
名称 |
质量要求 |
工期 |
项目经理 |
注册编号 |
* |
河南警察学院学生食堂维修项目 |
合格,满足采购人需求 |
**日历天 |
高建军 |
豫************ |
四、评审专家名单
王黎英、程广志、王洋(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采购代理费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费标准的**%计算招标代理费(最低****元),采购代理费用由成交人承担,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警察学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龙子湖东路*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外环路与东风渠交叉处郑辰商业广场*层***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发布机构: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