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医院核医学科碘-131工作场所排风系统和放射性废水监测项目采购二次公告
2026-01-26
湖北/十堰 招标采购
十堰市人民医院核医学科碘-131工作场所排风系统和放射性废水监测项目采购二次公告
湖北/十堰-2026-01-26 00:00:00

十堰市人民医院核医学科碘****工作场所排风系统和放射性废水监测项目采购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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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医院核医学科碘****工作场所排风系统和放射性废水监测项目采购二次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十堰市人民医院拟对核医学科碘****工作场所排风系统和放射性废水口废水监测项目项目进行采购,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十堰市人民医院核医学科碘****工作场所排风系统废气体和放射性废水口废水监测项目

、采购内容:

对医院转化医学中心楼顶核医学科碘****排风口和放射性废水口进行监测,并出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监测报告。

三、项目预算价:

共计叁万贰仟元整(人民币*****元)(即为该项目控制价,报价超过此价格无效)。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参加投标的法人授权委托证书,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

*投标人必须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者在执行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截图并加盖公司印章);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投标方须提供近近期的“社保缴纳完税证明”与“增值税缴纳完税证明”,须由税务局开具,或网上缴款凭证截图;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专业技术能力(***资质证书,检测参数含有碘****核素);

*、本项目检测所使用的仪器设备中涉及电子学计量仪器应具有计量检定部门出具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的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须无围标、串标行为。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中选后必须响应上述项目需求,不允许弃标。(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司印章)。

五、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日至*******

报名方式: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六、投标文件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上述第条提到相关文件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报价单加盖公章;

*.*、投标公司在其他单位提供包含本项目服务合同或发票复印件(至少三家)

注:投标文件准备一份,封口盖章,在文件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邮寄方式,邮寄公司建议采用***或顺丰(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工作人员接收登记工作)

(三)投标资料接收截止时间**** *****:**时前(以签收时间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投标文件,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邮寄地址:十堰市茅箭区五堰街道朝阳中路**号十堰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

七、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十堰市人民医院公共卫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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