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时,我市发布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自*月**日开始,全市大气扩散条件转好,满足《滁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年修订)》橙色预警级别解除条件。经市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并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决定于****年*月**日**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滁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年*月**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