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1-26
四川/内江 质疑投诉
内江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内江-2026-01-26 00:00:00
内江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内江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补助资金*焊接实训室机械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珺浩(九江)图书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高丰镇乌石街府前东路六排****号

被投诉人:内江市高级技工学校

地址:内江市经开区汉渝大道

被投诉人:四川新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东城路北段*号*栋*单元***号

相关供应商:德阳澳嘉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西湖街**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新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内江市高级技工学校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补助资金*焊接实训室机械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焊接机器人技术参数非法指向特定品牌。

投诉事项*:智慧黑板采用非通用技术。

投诉事项*:知识产权条款侵犯供应商权益。

投诉事项*:未依法答复质疑。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内江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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