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1-26
四川/雅安 质疑投诉
芦山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雅安-2026-01-26 00:00:00
芦山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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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大熊猫国家公园芦山片区标识标牌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君合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成都市青白江区创新路***号

被投诉人:芦山县林业局

地址:芦山县迎宾大道***号

被投诉人:四川执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执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芦山县林业局大熊猫国家公园芦山片区标识标牌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芦山县羽鸿标识广告经营部对本项目涉嫌提供虚假的响应材料(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数据涉嫌造假),以及不能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一章中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中“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事实与理由:芦山县羽鸿标识广告经营部提供的“四川省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材料,显示企业缴费人数为*人,且初次参保时间为****年*月,无法显示参保人员信息及时间段,存在在本项目结果公告公布之日后补缴的社保参保的情形。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部分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六、其它补充事项

芦山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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