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苏-2026-01-09 00:00:00
关于公开遴选****年温宿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根据阿克苏地区农业农村局工作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公开向社会遴选****年温宿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请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积极踊跃报名申报项目,通过项目带动进一步提升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能力和水平。
一、项目实施时间
****年*月—****年**月底
二、项目实施内容及补助资金
(一)目标任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农业服务类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等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推动发展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促进提高技术到位率、服务覆盖率和补贴精准性,推动节本增效和农民增收。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总资金***万元,完成以集中连片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不少于*.*万亩。项目资金用于补助小麦、水稻、玉米、棉花等主要作物的耕、种、防、收环节农业社会化托管服务(至少连续服务两个环节)。为支持我县“百亩田、千亩方、万亩片”高产示范产量提升行动,该项目优先在“百千万”种植片区实施。
(二)项目要求: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额不超过***元。对全程托管服务,即耕种防收环节全部交由服务组织承担的按*亩计算;对部分环节托管服务,则“耕”“种”“防”“收”各环节分别按**%、**%、**%、**%权重折算补助面积。项目服务对象要突出小农户,安排服务小农户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应高于**%。
(三)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必须列入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主体名录库,且在当地农业农村(农经)部门备案,以农业农村部门掌握情况为准;二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优先选择安装作业监测终端设备),具备承担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能力(以服务组织提供农机购置发票、农机手签订协议、场地设备照片等印证材料为准);三是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服务组织提供章程、制度、财务报表等印证材料和农业农村部门培训等证明为准);四是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必须使用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围绕服务作物制定了服务标准和技术规范(以服务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服务合同、服务标准等印证材料为准);五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农户的认可和好评。
三、申报资料
(一)《温宿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
(二)申报主体对照申报条件提交相关印证资料(所有图片及复印件均需加盖主体公章);
(三)对拟申报的服务内容及建设内容提出的项目实施计划(包括内容、时间、规模、地点安排等);
(四)其他有益于实施该项目的相关辅助材料。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方式:具备服务能力、符合项目要求条件的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报名领取申报表,到项目实施地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推荐(申报表签署意见及盖章)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县农业农村局上报。
(二)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联系方式及地点:万雨,***********,温宿县农业农村局(温宿县集中办公二区)。
五、其他事项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积极参加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培育、高素质农民培育等)的培训学员、纳入各地人才库或合作社辅导员名录库人员所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接项目。各类专业化农业服务组织通过自愿申请,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初审推荐,经县农业农村局综合评定的方式确定项目主体。项目申报表、建设目标、实施原则、服务主体确定方式、服务合同、作业技术标准、服务质量确定及验收方式、资金拨付等信息及其他本公告未列明事项,请到县农业农村局(温宿县集中办公二区)领取相关文件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