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2026-01-23 00:00:00
各投标人:
一、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横州市现代农业科技产业基地项目(石塘片区)*排水工程
*、招标编号:********************
二、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以下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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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更正项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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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 |
(*)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企业****年**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已完成类似项目(如有)………… |
(*)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企业****年*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已完成类似项目(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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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前附表*.*.*资格评审标准(一)企业基本情况 |
(*)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年**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投标人完成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的每个得 * 分,满分 ** 分。 |
(*)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年*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投标人完成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的每个得* 分,满分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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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前附表*.*.*资格评审标准(四)技术负责人情况 |
(*)技术负责人职称(满分**分):具有工程类初级职称的得*分;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分,此项满分**分。 |
(*)技术负责人职称(满分**分):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得*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分,此项满分**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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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同意的其他费主体、非关键性工程。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除前款约定的分包内容外,…………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的任何工程款项。因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直接向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的任何工程款项而影响承包人工作的,所造成的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
*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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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的履约担保…………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个工作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的履约担保………… |
三、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上发布。
*、招标文件相应内容做相应更改,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横州市圣达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横州市横州镇魁星路***号
联系人:陶工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号青湖中心****室
联系人:黄国涵、宁春霞、李翠兰、梁耀里电话:************ 传真:************
招标人:横州市圣达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 附件:[***********************]横州市现代农业科技产业基地项目(石塘片区)*排水工程.****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 附件:更正公告(一)*横州市现代农业科技产业基地项目(石塘片区)*排水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