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草场地村村中街北侧房屋241-2号383.85平方米房屋及0.18亩院落出租
2026-01-23
北京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草场地村村中街北侧房屋241-2号383.85平方米房屋及0.18亩院落出租
北京-2026-01-23 00:00:00

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草场地村村中街北侧房屋*****号***.**平方米房屋及*.**亩院落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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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
项目编码
*******/*******
挂牌金额
***,***.**元
挂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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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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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草场地村村中街北侧房屋*****号***.**平方米房屋及*.**亩院落出租
项目编码
*******/*******
不动产权证证号
占地面积(平方米)
***.**
房屋使用现状
使用中
房屋用途
细分类别
办公用房
附属设施
坐落(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草场地村村中街北侧房屋
权属信息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拟出让期限(年)
*年
拟出让用途
公益性办公
拟出让方式
出租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
披露方式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挂牌日期
**********
截止日期
**********
挂牌总金额(元)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
延长信息发布
延牌周期(工作日)
*
延牌次数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其他方式描述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
交纳期限(工作日)
交纳方式
处置方法
处置方法说明
其他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房屋租金单价不低于*.*元/平方米/天,院落租金不低于*****元/亩/年,无递增,年付,上付款。
    *.在合同期内,出让项目如遇征地、占地、拆违或其他原因拆除的,受让方将积极配合拆除工作,不享受拆迁补偿。
    *.合同签订日期不作为起租日期,出让方房屋自交付日期作为受让方房屋起租日期,具体交易条件以合同中约定为准。
    *.租赁期内不得进行违法建设。受让方不得将租赁物之全部或者部分转租、转借他人,或与他人调换使用,或以联营等名义变相转租、转借他人,不得在租赁物上设立抵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不能从事禁限行业。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须为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集体经济组织或其下属企业;
    *.在中国网站査询信息中涉及行政处罚、黑名单信息中无不良记录等。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该项目出让标的面积为:建筑面积***.**平方米,院落面积*.**亩。
    *.该标的项目业态为公益性办公,项目用途为公益性办公。
    *.占地四至:东至村道路,西至***号,南至村中街,北至村北街。
    *.该标的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土地利用现状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在崔各庄乡减量地块范围,属于城中村。
    *.该标的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建设审批手续,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不具备消防验收手续,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出租标的相关手续状态并接受因此产生的风险。
    *.受让方未来纳税纳统地点须为北京市朝阳区。
    *.租赁期内不得进行违法建设,未经集体组织同意,不得擅自转包转租或擅自采取联营、合作等形式变相转包转租。
    *.不得将集体经营性用房担保贷款或借款,或作抵押帮助贷款或借款。
    *.如遇国家征地、拆迁等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受让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让方和农交所损失的;
    (*)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意向受让方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给出让方造成损失的。
    **.该项目挂牌及交易后,若非原承租方或使用方成功受让,由出让方于**日内负责清退现有承租方并保证标的交割至新受让方,如因此产生纠纷或损失,由出让方全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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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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