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B72A71(GXCQJY25-1317-2)
2026-01-23
广西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桂B72A71(GXCQJY25-1317-2)
广西-2026-01-23 00:00:00
广西-2026-01-23 00:00:00
桂******(***************)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桂******(***************) |
| 资产类别 | 交通运输工具 |
| 转让方名称 | 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意向受让方需亲自查看标的,标的状况以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对标的进行谨慎地选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车辆具体参数、质量、状况均以现场、实物为准,由(意向)受让方自行勘验,转让方对车辆参数、质量、状况以及既往的使用、维保历史不作任何承诺。 *.(车辆可能存在有过事故维修、以及其他未知瑕疵,请意向受让方务必到现场勘察,并自行确认)本次转让标的物,按照现状进行处置,意向受让方应与转让方联系,详细了解转让标的物的情况和进行现场仔细察看并确认,审慎判断标的物成新、结构和其他相关情况,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及瑕疵。竞买成功后,标的物后续办理的移交手续事项及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一旦做出竞买决定,表明意向受让方接受标的物一切现状,对标的物有效性、合法性已无异议,并对其竞买行为自行承担责任,愿意承担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或损失。 *.本次车辆以现状转让和交付,受让方提车后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车辆损失、维修费用及其他责任和损失均由受让方完全承担,原车主单位以及广西交易所集团不承担任何责任。 *.车辆转让前的违章罚款由转让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 *.本次转让车辆设置受让保证金和过户保证金,成交后受让保证金直接转为过户保证金,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车辆过户手续的,过户保证金不予退还。 *.成交后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车辆过户所产生的一切税、过户费由受让方承担。 *.其他约定详见附件车辆转让合同,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