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2026-01-23 00:00:00
自贡市釜溪河片区城市绿廊提品升级项目的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自贡市釜溪河片区城市绿廊提品升级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补遗书**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本“补遗书”是“自贡市釜溪河片区城市绿廊提品升级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一、第一章 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要求: 本次项目投标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风景园林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变更为 本次项目投标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二、第一章 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 * 家(含牵头单位)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风景园林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和合同的全面实施;(*)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变更为 (*)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 * 家(含牵头单位)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和合同的全面实施;(*)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三、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风景园林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得*.*分。变更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得*.*分。 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现重新上传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川自贡汇东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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