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业务咨询
2026-01-19
四川/绵阳 招标采购
招投标业务咨询
四川/绵阳-2026-01-19 00:00:00

招投标业务咨询

信件编号: **************** 来信时间: **********
信件类型: 咨询 来信人: 周**
内容: 工程总承包如何确定依法必须招标规模标准?按照现行的招投标法律法规,招标项目一般分为服务(勘察、设计、监理等)、货物(重要设备、材料等)和施工三大类,其招标限额分别为***万元、***万元和***万元。请问工程总承包(即***,包括勘察设计、重要设备材料和施工)应属于哪一类,其限额怎么确定呢?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答复时间:**********

答复意见:

周女士: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号)规定,对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年第**号令,以下简称“**号令”)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发包人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包发包的,总承包中施工、货物、服务等各部分的估算价中,只要有一项达到**号令第五条规定相应标准,即施工部分估算价达到***万元以上,或者货物部分达到***万元以上,或者服务部分达到***万元以上,则整个总承包发包应当招标。

感谢您对招标投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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