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2024年工业大路排水防涝改造工程(工业大路沿线企业周边管线入网)招标公告
2026-01-23
内蒙古/兴安盟 招标采购
乌兰浩特市2024年工业大路排水防涝改造工程(工业大路沿线企业周边管线入网)招标公告
内蒙古/兴安盟-2026-01-23 00:00:00
乌兰浩特市****年工业大路排水防涝改造工程(工业大路沿线企业周边管线入网)
来源: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乌兰浩特市****年工业大路排水防涝改造工程(工业大路沿线企业周边管线入网)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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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公告标段(包)数量
*
公告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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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乌兰浩特市****年工业大路排水防涝改造工程(工业大路沿线企业周边管线入网)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乌兰浩特市****年工业大路排水防涝改造工程(工业大路沿线企业周边管线入网) 已由 乌兰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乌兰浩特市市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乌兰浩特市****年工业大路排水防涝改造工程(工业大路沿线企业周边管线入网)

*.*建设地点:乌兰浩特市工业大路沿线企业周边

*.*招标规模:污水管线****,苗木拆除并恢复***株,绿篱拆除恢复****㎡,道路拆除及恢复****㎡,最大管道直径******,具体内容请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计划投资:***.******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乌兰浩特市****年工业大路排水防涝改造工程(工业大路沿线企业周边管线入网)
招标范围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排水工程
合同估算价(万元)***.******工期(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接收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依据内建市(****)**号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十、支持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条款,并且明确上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的。政府投资工程不得设置禁止联合体投标的条件,联合体产生的业绩作为今后各方业绩予以认可。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都不得同时在本次招标中提出申请。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县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建造师注册证、*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扫描件),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函);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周岁,退休人员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文件须附扫描件)。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施工员、质量负责人、质量员一名,提供岗位证书(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名,安全员提供合格有效的安全考核*类证书。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依据内建市(****)**号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十、支持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条款,并且明确上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的。政府投资工程不得设置禁止联合体投标的条件,联合体产生的业绩作为今后各方业绩予以认可。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都不得同时在本次招标中提出申请。 *、财务要求:****年至****年财务状况良好。经财务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新成立未满三年的投标企业须提供从企业成立至今相应年份的经财务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年的投标企业无须提供财务报告,需提供相关财务报表)。 *、投标单位发生以下情况不得投标: (*)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及企业法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涉及诉讼的案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各成员单位均须满足。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准参与同一标段投标的情形。

*.*其他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 (*)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且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所有联合体成员按合同条件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②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④由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下载文件等招标事宜,牵头人未办理而由联合体其他成员办理的,将导致联合体投标被拒绝,联合体成员必须办理**锁;⑤如果不是联合体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 (*)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况不得投标: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被相应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的;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的; (*)①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对于不同专业或承担不同工作的联合体组合,联合体单位资质组合达到资格审查要求即可,资质的认定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对应的资格条件,各自按资质类别等级的许可范围承担工作,不得超出其资质范围承担工作。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委派,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 (*)①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②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缴纳。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至 **********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领取格式为"*****\"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其他说明

*.*投标人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中无需报名,直接获取招标文件即可。(注:已办理**锁的企业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投标,没有**锁的企业需办理企业**锁后方可投标) *.*企业信息注册及**锁办理 *)实体**锁办理:中心现已引进*家**锁办理企业,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任意一家企业办理**锁,线上线下均可办理,办理流程及收费标准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办理地址: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罕山中街**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盟公安局办公楼)一楼***,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电话:************(江苏翔晟)、************(内蒙古一证通)、************(内蒙**)。 *)移动端**锁办理:中心已上线移动端**办理功能,手机端下载“新点标证通”***即可申请。技术支持电话:*************(新点标证通)。*.*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统一在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如对公告内容有疑问或质疑的,请联系招标代理或招标人。 *.*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如发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监督举报电话:************/************。注: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网上电子招投标项目,所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如在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问题,请拨打*************咨询)。 本次项目采用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与开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截止之前须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参与开标。同时,投标人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分钟。(业务咨询电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兰浩特市市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乌兰浩特市

联 系 人:才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开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街道龙兴街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


行业监管:乌兰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乌兰浩特市

联 系 人:乌兰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投标注意事项:

**.*、领取招标文件登录地址: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领取格式为“*****"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请点击下载】

**.*、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

**.*、投标操作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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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注意事项:投标操作须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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