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住房建设保障中心关于2026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清退收回的公告
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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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县住房建设保障中心关于2026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清退收回的公告
江西/上饶-2026-01-23 00:00:00

鄱阳县住房建设保障中心关于****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清退收回的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年**月**日 【字体:

鄱阳县住房建设保障中心

关于****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清退收回的公告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号江西省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办法》赣建字〔****〕**号、《上饶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住房建设保障中心核查,以下公共租赁住房房屋因承租人去世或长时间无法与本人及其亲属取得联系等原因,致使房屋空置*个月以上,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单位将依法依规收回房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鄱阳县本级公租房清退回收名单公告

利民小区*栋*单元***室

龚国清

******************

主申请人死亡无共同申请人

利民小区*栋*单元***室

金子雪

******************

主申请人死亡无共同申请人

文正花园*栋*单元***室

王贵水

******************

主申请人死亡无共同申请人

文正花园**栋*单元***室

陈高香

******************

主申请人死亡无共同申请人

金怡小区*栋*单元***室

叶岩沅

******************

主申请人死亡无共同申请人

金怡小区*栋*单元***室

徐端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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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无人居住

请上述承租人的相关权利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内,到县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地址:县建设局三楼;联系电话:*******)办理承租人物品交接、清退房屋等相关手续。如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应在本公告发布后**日内及时向指定的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单位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对于无人办理退房及物品认领手续的,或者提出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联合所在地社区相关单位于本公告发布届满**日后清理遗物、腾退住房,如因此造成的一切财产毁损灭失,我中心概不负责。

特此公告,望相互转告为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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