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1-23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都江堰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6-01-23 00:00:00
都江堰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都江堰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都江堰市人民医院医疗辅助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远建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富顺县代寺镇草茂村三组**号

被投诉人:都江堰市人民医院(都江堰市医疗中心)

地址:都江堰市宝莲路***号

被投诉人:都江堰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奎光塔街道江安河东路下段**号

四、基本情况

都江堰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都江堰市人民医院(都江堰市医疗中心)都江堰市人民医院医疗辅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该项目评审委员会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评审标准、评审方法进行评审,影响了采购结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七十五条的规定。

投诉事项*: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答复中没有提供评审委员会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中,详细评审扣分理由的截图,无法证明评审委员会的扣分是质疑答复中所述的情形。

投诉事项*:*、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品目与该采购项目的品目不符,评审专家违反了《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川财规〔****〕*号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由于评审专家申请的品目不是“医院医疗辅助服务”专业,对此类项目不具有专业知识,因此才会出现质疑事项一中,胡乱扣分的行为,损害了投诉人的合法权益。*、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抽取评审专家时违反了《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由于评审专家申请的品目不是“医院医疗辅助服务”专业,对此类项目不具有专业知识,因此才会出现投诉事项一中,胡乱扣分的行为,损害了投诉人的合法权益。*、代理机构在质疑答复中没有提供:陈庆、张静、丁世平、郑帆等四名评审专家的评审品目具有“其他服务”评审资格证明材料,据此质疑答复理由不应成立。若后续进入行政诉讼时,投诉人将向人民法院申请调取评审现场的录音录像资料、四川省政府采购网电子化评审系统该项目的评审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五)的规定,违反了《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第五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结果无效,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二)未依法抽取评审专家或者委托采购人代表的。

投诉事项*: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违规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都江堰市财政局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