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6-01-23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现代种业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海南瑾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南路**号广昌花苑*栋第**层*****房
被投诉人: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五街***号菁蓉国际广场*号楼*座*楼
相关供应商:四川联视瑞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二段**号新东华电脑大厦*楼**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现代种业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中标公司虚假响应:“★**”。
投诉事项*:中标公司虚假响应:“▲**”“**”“★**”。
投诉事项*:中标公司所投产品普通荧光显微镜和自动细胞计数仪的生产厂家,不具备前述产品的生产能力和生产资质。
投诉事项*:中标公司虚假响应“★**”。
投诉事项*:中标公司虚假响应“★**”。
投诉事项*:中标公司虚假响应:“▲**”并提供虚假检测报告。
投诉事项*:中标公司虚假响应“★**”。
投诉事项*:中标公司虚假响应“★**”。
投诉事项*:中标公司虚假响应:“▲***”。
投诉事项**:中标公司虚假响应“★***”。
投诉事项**:中标公司虚假响应“★***”。
投诉事项**:中标公司提供虚假业绩中标合同。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成都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