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1-23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都江堰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6-01-23 00:00:00
都江堰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都江堰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大观片区农村公路及场镇街道保洁作业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祥和蓉泰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站北北街***号*栋*层***号

被投诉人:都江堰市青城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都江堰市青城山镇上善北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振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号*栋**楼****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振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都江堰市青城山镇人民政府大观片区农村公路及场镇街道保洁作业服务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合理,从编制文件的时间上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未依法依规设定评审因素。

投诉事项*:本项目综合评分分值设置分配不合理。

投诉事项*:作业面积未明确,人员基本数量未明确,未充分考虑可能影响供应商报价和项目实施风险的因素,采购需求不明确。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都江堰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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