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1-23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都江堰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6-01-23 00:00:00
都江堰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都江堰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座污水处理厂出水口水质在线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华航兴创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天府大道南段***号附***************号

被投诉人:都江堰市水务局

地址:都江堰市外北街***号

被投诉人:成都景利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都江堰市彩虹大道南段*号金融中心*栋**楼

四、基本情况

成都景利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都江堰市水务局****年**座污水处理厂出水口水质在线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评审因素的设定与所提供服务的质量无关,与合同履行无关,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将国务院明令取消或者下放至行业协会的资质认证作为评审因素,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仅将已结算并开具发票的业绩作为评审因素,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都江堰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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