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1-23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都江堰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6-01-23 00:00:00
都江堰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都江堰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上半年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宏千源合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铁佛路**号铁佛兴苑*栋*楼**号

被投诉人:都江堰市人民医院(都江堰市医疗中心)

地址:都江堰市宝莲路***号

被投诉人:都江堰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奎光塔街道江安河东路下段**号

四、基本情况

都江堰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都江堰市人民医院(都江堰市医疗中心)****年上半年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关于质疑事项*,质疑事项*,质疑事项*,质疑事项*,质疑事项*:(一)专家复议后认为,基于中标单位提供的投标资料,评审无误;(二)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之规定,如质疑供应商认为该产品有关参数不满足招标要求,可申请参加该项目该包的验收工作。针对这条质疑回复,稍微有点常识的专业人士都应该知道:应当提交实质性证明材料,才具备说服力。为什么提交不出来,难道没有审阅山外山品牌,型号:********的说明书扫描件,还是因为扫描件不清楚,而提供不了呢? 投诉人对专家评标的专业性提出质疑,质疑评标专家是否仔细阅读且考量投标资料?同时,质疑专家对投诉人进行不公平扣分。 投诉人有理由怀疑招标公司都江堰市政府采购中心或评标专家及投标商四川九州通瑞健恒业科技有限公司串通一致,暗箱操作,未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最终招标结果。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都江堰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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