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灵寿中学河北灵寿中学智慧黑板购置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1-23
河北/石家庄 质疑投诉
河北灵寿中学河北灵寿中学智慧黑板购置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河北/石家庄-2026-01-23 00:00:00
河北灵寿中学河北灵寿中学智慧黑板购置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河北灵寿中学智慧黑板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戎信志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复兴东路***号军创孵化基地二层***室
投诉人:河北灵寿中学
地址:灵寿县
投诉人:河北诚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北二环东路***号
相关供应商:河北同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号物联网大厦**层****室
当事人:河北戎信志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复兴东路***号军创孵化基地二层***室
四、基本情况
“河北灵寿中学智慧黑板购置项目”****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河北同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年**月*日河北灵寿中学与河北同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年**月*日河北戎信志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河北灵寿中学和河北诚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年**月**日河北诚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质疑事项不成立。****年**月**日河北戎信志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签收投诉人邮寄投诉书。经审查,****年*月*日确定受理投诉人提交的投诉书。
投诉事项:*.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河北同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有误。*.本项目中标供应商违反了暗标制作要求。*.本项目代理机构在中标公告期限内并未告知我公司在本项目的评审情况。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根据,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灵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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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名称: 灵寿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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