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厦门市湖里区高林居住区商业中心高林一里65号第一至第三层整体运营权
2026-01-23
福建/厦门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厦门市-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厦门市湖里区高林居住区商业中心高林一里65号第一至第三层整体运营权
福建/厦门-2026-01-23 00:00:00
厦门市湖里区高林居住区商业中心高林一里**号第一至第三层整体运营权
**********
***************
厦门市湖里区高林居住区商业中心高林一里**号第一至第三层整体运营权
房产
厦门湖里国投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厦门市
********元人民币
**
********** **:**:**
网络竞价
(*)高林一里**号第一至三层均为商业用途,不得改变现有用途。 (*)包括但不限于有权开展项目自主招商、运营、营销推广,并有权与最终商户签订租赁或经营协议。中标方应负责建立并维护商业中心的统一服务标准与商业品牌,但中标方不得将标的物全部转租、转包给其他第三方经营,否则招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并收回标的,没收中标方项目履约保证金,并就损失向中标方追偿。 (*)中标方作为唯一运营管理主体,须对商业中心的整体安全、消防、环保、卫生、秩序及所有商户的合规经营负全责。 (*)中标方确需分租、招商合作经营的,应主动将其与其商户签署的合同复印件、其商户的主体/身份信息、经营业态说明等材料提交招租方备案,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租赁期限自标的物整体移交之日起*年;免租装修期共计**个月,其中首年享受*个月,第二至第五年每年各享受*个月。 (*)中标方需在合同签订后**个日历日内,一次性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装修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按最后一个计租年度*个月租金计算,装修保证金**万元。若中标方未在上述期限内交齐以上费用,招租方可单方面取消其中标及承租资格,且已缴纳的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租金按自然季度缴交,合同*年租金不变,每季度租金应于当期计租期开始日之前**个日历日内支付。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