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26-01-16 00:00:00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文化街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临时电及线路迁移工程
涉及包号:/**
公布日期:**********
公示内容:
长春市朝阳区文化街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临时电及线路迁移工程
中标结果公示
我公司代理的“长春市朝阳区文化街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临时电及线路迁移工程”招标工作。该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已于****年*月**日在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完成开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推荐中标结果如下:
- 推荐中标结果
*.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文化街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临时电及线路迁移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第一中标候选单位:吉林省宏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第二中标候选单位:吉林省榆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第三中标候选单位:吉林省利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完成(具体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二、评定中标结果的日期:****年*月**日
三、招标人:长春润德雅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仙台大街****号
联系人:彭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富强街***号
联系人:吴思远、麦东淘、林树彬
联系电话:*************
以上中标结果公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公示期间如果没有异议,第一中标候选人将被确定为中标人并向其发中标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