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2026-01-23 00:00:00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低空飞行服务中心智能化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航空产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高新区香海路路南侧、郁州路西侧 无锡连云港专精特新产业园*号楼*****层
*.*.*建设规模:为*号楼*****层建筑面积共****㎡,装饰面积为****㎡。主要为指挥中心办公、会议为主。
*.*.*招标控制价:*******.**元,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工期要求:**日历天
*.*.*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连云港市低空飞行服务中心智能化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年*月(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万元及以上的智能化工程施工。
注:(*)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盖章附在投标文件中,评标时以投标文件的材料为准;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若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号文、连建发【****】***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且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超过*年)、法定代表人(超过*年)、项目负责人(超过*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年**月*****年*月。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 号文、苏建招办〔****〕*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本工程执行连建发【****】**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苏信用办【****】**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迹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号)文件精神。
*.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年*月**日至**日,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号凤凰大厦**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请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参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一份前来报名,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供查验;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社保证明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等资料。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盘密封递交。
递交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号凤凰大厦*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航空产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李跃跃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路凤凰大厦**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