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5号)
2026-01-23
河南/郑州 质疑投诉
郑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5号)
河南/郑州-2026-01-23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河南/郑州-2026-01-23 00:00:00
郑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年第*号)
发布机构:郑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发布日期:********** **:**
访问次数:***
| 一、项目编号:郑财招标采购********* | ||||
| 二、项目名称:河南省儿童医院郑州儿童医院第二批设备以旧换新采购项目 | ||||
|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 ||||
| 四、相关当事人 | ||||
| 投诉人:郑州冉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同行大厦*楼*****室 | ||||
|
||||
|
||||
| 五、基本情况 | ||||
| 投诉事项: *.东软*******没有小微凸探头,虚假应标和虚假供货。 *.中标公司没有“术中”探头(心脏专用经食道探头)此项技术规格的情況下,偏差表应标项应为“负偏差”。 *.中标合同与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所显示型号不一致,虚假应标,虚假中标,虚假供货。 *.东软******没有专门的儿童心脏相控阵高分辨率探头,串换概念虚假应标。 *.中标人在*.*.*、*.*.*、*.*.*、*.*.*、*.*.*参数响应中,没有按照本次招标文件对技术参数响应规则提供证明材料,虚假应标。 |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号),现责令采购人强化落实主体责任、加快实现重点管控,就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不严谨问题限期整改,整改报告于收到本决定之日起**日内向本机关报送整改报告。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无 | ||||
| 郑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 ||||
| ****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