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2026-01-23 00:00:00
沂南县大庄镇南左泉村土地租赁权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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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大庄镇南左泉村土地租赁权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年*月**日**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公开拍卖以下标的。详情如下:
一、拍卖标的:
沂南县大庄镇南左泉村**亩土地租赁权,起拍价为**.**万元/年,租赁期:*年,竞拍保证金:*万元。
二、竞买人要求:凡有意参加竞买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的法人组织以及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展示时间及地点:
本标的展示地点:沂南县大庄镇南左泉村。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标的物现状、规格、质量、数量以实地勘察为准,由竞买人自行踏勘。
四、报名条件和要求:
请竞买人提前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实名认证,并于****年*月**日**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汇入我公司指定账户(单位名称:山东星河拍卖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甸柳支行,因竞买人原因无法按时缴纳保证金的,责任自负)。并办理报名登记,方可参与竞买,未竞得者五日内无息退回保证金。竞买人凭交款的银行受理回单、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于****年*月**日**时前联系我公司办理相关竞买登记手续。
五、特别说明: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日内将成交价款及土地押金*万元按要求交指定账户,另与委托人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否则视为违约。
*、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此次拍卖活动完全认可,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在交易活动开始前,委托方有权收回标的,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无条件服从,拍卖人、产权交易机构与委托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竞买人应对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提供虚假材料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其他法律责任。
*、买受人竞得该标的,标的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所涉及的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买受人不缴纳税费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承包方在取得经营权后,不得非法盗采矿产资源,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府的有关禁止性规定,一经发现有上述情况,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押金,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承包经营期内,如遇国家建设、各级政府及村集体合法征用时,承包户应当无条件服从。
*、本次土地租赁合同到期时,承包方应当自行清理承包土地上面属于自己的附属物(费用自行承担),并将原有标的及原有附属物交付给委托方,委托人不承担承租人经营投资(包括新建、修建)任何经济补偿。
拍卖方电话:***********
山东星河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