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区]顶山街道2026年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遴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1-23
江苏/南京 招标采购
[江北新区]顶山街道2026年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遴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南京-2026-01-23 00:00:00

顶山街道****年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遴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项目概况:

顶山街道****年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遴选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磋商文件,并于************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顶山街道****年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遴选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采购需求:本次遴选*家律师服务机构为南京市浦口区顶山街道辖区范围内的**个社区、综合执法大队、幼儿园、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日常法律服务等相关工作,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国家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顶山街道明发城市广场*****

方式:线上获取。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最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上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四、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顶山街道明发城市广场*****

供应商应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盘保存,一般存储格式为***,随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并提交)。每份纸质版响应文件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则不需要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顶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顶山街道吉庆路**

联系人:徐主任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钟山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顶山街道明发城市广场***

联系人:孔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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