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6-01-23 00:00:00
临港公安大院租金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临港公安大院租金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备注 |
| * | 临港公安大院租金 | ********.**元 | 上海临港新片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云鹃路***号 | 无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临港公安大院租金 | 临港公安大院租金 | 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城主城区环湖西三路 *** 号(东门)、 紫荆花路 ** 号(西门) | 详见协商文件 |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 ** 日 | 详见协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慧超,苏筠,程宇瑾,王姣,朱仲琦,冯郁芬,傅尔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代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计价格{****}**** 号)所规定的服务类招标的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成交金额*相应收费标准】***%,若代理服务费低于人民币 **** 元,则按人民币 **** 元计取;若高于人民币 **** 元,则按实计取。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单一来源供应商“上海临港新片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响应文件对采购需求作出了实质性响应,经现场协商和二次报价,其商务和技术条款均满足采购需求,综上所述,同意上海临港新片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单一来源成交供应商。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本项目为办公用房租赁,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上海临港新片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房屋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城主城区环湖西三路 *** 号(东门)、紫荆花路 ** 号(西门),该房屋面积、地理位置及配套设备设施等均可满足采购需求。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沪府令**号)第十九条第二款“因工作需要,采购特定地点办公用房的”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申港大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瑞岳华(上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号**号楼**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凯
电话:************
附件信息:
***.**
采购文件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