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天山区中山路既有商业房屋租赁
2026-01-23
新疆/乌鲁木齐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天山区中山路既有商业房屋租赁
新疆/乌鲁木齐-2026-01-23 00:00:00

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天山区中山路既有商业房屋租赁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天山区中山路既有商业房屋租赁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天山区中山路既有商业房屋租赁 项目编号 ***********
挂牌开始时间 ********** **:** 挂牌截止时间 ********** **:**
项目交易分类 实物交易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是否首次发布
联系人 沈宏 联系电话 ***********
主管单位
转让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法定代表人 陈永旭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 ******************
注册资本 *******.*万元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德井***(新***、***号) 标的编号 **************
租赁价格 ******.**元 评估结果 ******.**元
转让底价 ******.**元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保证金 ******.*元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 **:**
评估机构 新疆博信弘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
核准(备案)机构 乌鲁木齐市建设局 核准备案日期 **********
出租期限 *年
资产来源 规格型号
数量 *.* 购置时间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号 乌房集团党委会议纪要(****年第**次)
国资监管机构 乌鲁木齐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所属集团或监管部门名称 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重要信息披露 一、项目基本情况: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德井***(新***、***号)租赁,面积***.**平方米,修建于****年,钢筋混凝土结构,规划用途为商业房屋,租赁用途仅限非餐饮类商业用途使用,租赁年限三年,合同期内包含**天免租装修期,起租价每年******.**元,年租金价格以本次挂牌的最终成交价为准。 注意事项,该房屋使用现状除本项目租赁面积外,另门头扩建部分面积租金须由中标人与建银大厦物业另行商议,该房屋门头扩建部分面积及租金不包含在此次竞租面积及竞价租金内。 二、支付方式:项目成交后**个工作日内,成交方和租赁方签订租赁合同、安全责任书。承租方以先缴纳房屋租金后经营使用原则,按年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履行租赁合同。 三、其他费用:租赁期内产生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上网费等房屋使用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四、注意事项: (一)经公开征集只有一名意向承租方的, 按照转让底价协议成交,有两名及以上意向承租方的,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竞价,每次加价幅度为*****元。 (二)以上租赁项目房屋均不得改变房屋性质、房屋用途。禁止将房屋拆改墙体或分割使用,不得与其他产权人房屋面积贯通混合使用。 (三)成交方在租赁期限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符合国家、自治区法律法规相关管理规定,不得从事非法活动,不得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品。 (四)以上竞租房屋均为正常营业状态,房屋起租时间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 (五)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前认真查看并确认标的场地、设备设施、管线等现状后确定报名,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须亲自勘验标的、并持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至交易中心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申请资料并缴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与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对交易后发生的一切纠纷或维修及装修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现场踏勘时间:报名期内工作日。联系人:沈宏,电话:***********。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能够承担相关的经济责任和风险。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四、意向承租方应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交易中的信誉良好。 五、意向承租方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其他未尽事宜,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进行详实约定。交易项目经办人:沈宏,联系电话:***********。 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前认真查看并确认标的场地、设备设施、管线等现状后确定报名,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须亲自勘验标的、并持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至交易中心报名并缴纳保证金。 现场踏勘时间:报名期内工作日。联系人:沈宏,电话:***********。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交易机构信息
交易机构名称 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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