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第三清洁服务中心KC-20260121091626-1571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2026-01-23
黑龙江/牡丹江 中标结果
牡丹江市第三清洁服务中心KC-20260121091626-1571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黑龙江/牡丹江-2026-01-23 00:00:00
牡丹江市第三清洁服务中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 **:**:**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牡丹江市第三清洁服务中心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牡丹江市第三清洁服务中心

地址:牡丹江市东四条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牡丹江佳庆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江滨一道街**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一类企业) *(项) ¥**,***.** ¥**,***.** *.服务商对采购单位所有管理车辆(共**台)维修、维护及保养,设立**小时道路救援电话,确保及时救 援抢修。遇到紧急故障,供应商在*小时内赶赴现场处理,不需要更换备件的应在** 小时内解除故障, 需要更换备件时应在**小时内解除故障。 * 提供车辆免费精洗、免费四轮定位、免费全车检测。 * 全天候免费道路救援,对非事故车辆免费提供紧急拖车,吊车清障、现场清理、以及对因燃油,电瓶,轮 胎等问题造成的车辆无法行驶进行救援。 * 服务商要做到不变相提高材料费、维修费、人工费价钱。绝不无故回绝修车,绝不超出维修类别修车。 * 在维修车辆保质期内,重复维修的费用由服务商承担。 * 服务商在承修过程中,发现需增加维修项目并增加维修费用,应当及时说明理由并通知对方,否则不承担 擅自增加项目的维修费用。 * 做到对维修车辆有记载,对修车改换下来的旧件、车维修报价、维修人员,服务方法及误期补偿均有记载 。 * 对送修车辆做到商定的时限内完成维修工作。 * 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选用同车型厂家生产的纯正配件,符合国家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 品或以及以次充好,以旧顶新。 ** 车辆喷漆、补漆必须使用对应车型原厂油漆并按照通用操作规程进行。 ** 保证托修单位维修的车辆在维修期间的安全,做到不丢失、不损坏,否则承担全部损失。 ** 修配厂维修车间的要求:能同时维修两辆及两辆以上;有龙门吊等专用维修设备;不允许在室外露天维修 车辆。 ** 车辆维修之后,按照国家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机动车维修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 证期制度”规定的标准执行。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捌万柒仟伍佰元整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牡丹江市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

牡丹江市第三清洁服务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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