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中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1-23
四川/内江 质疑投诉
内江市市中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内江-2026-01-23 00:00:00
内江市市中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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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皓雪智晶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四街**号*栋**层*号

被投诉人:内江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内江市市中区大同街**号

被投诉人:内江市吉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号**幢****号

相关供应商:山东蓝海晶体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里辛街道双泉路***号

相关供应商:成都思源绿洲农业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双流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大学生创业园)

四、基本情况

内江市吉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内江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未依法选择评标方法.

投诉事项*:设置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不合法。

投诉事项*:未依法设置评分因素。

投诉事项*:未依法设置评分因素。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内江市市中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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