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象财裁决字〔2025〕第34号)
2026-01-15
浙江/宁波 质疑投诉
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象财裁决字〔2025〕第34号)
浙江/宁波-2026-01-15 00:00:00
浙江/宁波-2026-01-15 00:00:00
投诉处理
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象财裁决字〔****〕第**号)
发布日期:**********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象山县高塘岛乡环卫市场化保洁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绿洁城市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象山县丹东街道汇振路**号
被投诉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住所:象山县丹东街道天安路天力大厦**楼
相关供应商:象山县芸谊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中标单位)
住所:象山县丹东街道天安路***弄*号****
四、基本情况:
“象山县高塘岛乡环卫市场化保洁服务项目(*********年度)”(项目编号:***************)于****年**月*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投诉人因对招标结果有疑,于**月**日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采购单位于**月*日向投诉人作出书面质疑答复。
投诉事项:*.针对代理机构关于我公司对象山县高塘岛乡环卫市场化保洁服务项目中标结果质疑答复函中质疑事项*的答复进行投诉;*.针对代理机构关于我公司对象山县高塘岛乡环卫市场化保洁服务项目中标结果质疑答复函中质疑事项*的答复进行投诉针对代理机构关于我公司对象山县高塘岛乡环卫市场化保洁服务项目中标结果质疑答复函中质疑事项*的答复进行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机关投诉处理决定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对投诉人提起的投诉事项*、*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项
无。
象山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