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2026-01-23 00:00:00
扬州综合保税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受扬州综保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就其扬州综合保税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综合保税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为***万元(***万元/年),投标按*年期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简介):扬州综合保税区行政大楼和园区内的物业管理服务(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本项目合同首签一年,考核合格后,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可签订下一年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上一年度(****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信用承诺函;
*.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情形。(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以采购文件发布到投标截止日期间结果为准)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否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 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网站国企采购栏目(****://********.********.***.**/******/****/****/****/*****.****)。
方式:自行获取。如投标人确定参加本次投标,请如实填写《投标人参加投标确认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并于****年*月**日**:**(北京时间)前将投标确认函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同时需与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投标人参加投标确认函》,否则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年* 月**日**:**(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 月**日**:**(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北路中石化南侧邗文化博物馆*号院)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北路中石化南侧邗文化博物馆*号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五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盘或光盘形式,为纸质标书盖章原件扫描版,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或单独密封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网站国企采购栏目”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如对本次招标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扬州综保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扬州市开发区扬子江南路*号
联系人:陈兴洋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北路中石化南侧邗文化博物馆*号院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颖
电 话:***********
扬州综合保税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文件【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