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6-01-22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成都高新区智慧城市运行局政务服务中心特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福泽达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
被投诉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慧城市运行局
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号*座高新区管委会*楼
被投诉人: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号高新孵化园*号楼*楼****室
四、基本情况
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代理的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慧城市运行局****年成都高新区智慧城市运行局政务服务中心特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提供内容不实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
投诉事项*:评标委员会对于中标供应商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的事实,涉嫌未履行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澄清和解释的义务。同时,评审专家对我公司符合性审查结果错误。
投诉事项*:质疑答复缺乏事实依据。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国资局
****年**月**日



